我的人生彷彿一直被要東西。
雖然不是什麼有形的東西,說起來微不足道,
被索取的盡是陪伴、安慰、傾聽與建議、同理與同情。
每當我一個人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的時候,
一個人吃飯、一個人看電影、一個人寫寫文章甚至旅行的時候,
『你可以擁有這些一個人的時間都是我給你的!感謝我吧!』
那種無以名狀罪惡感到底是從哪裡來的呢?
好不盡興啊,做再喜歡的事情都很難盡興。
體驗過很多人沒有過的體驗,卻沒有任何一點當下的深刻。
是我的問題啦,我知道是我的問題啊。
我也知道這一切都是我創造出來的,
會讓某些人這樣對待我,也是我自己寵出來的。
也或許或許啊,我的「本我」還是非常愛他們的,我也需要這一些人的陪伴吧?
外在環境都是自己投射與創造出來的。
因為我需要他們,所以他們才會一直來到我身邊。是這樣的嗎?
我的「自我」一點都不想承認是這樣的啊。
當然,我需要家人與朋友,還有愛人,誰不需要?
只是有時候,罪惡感會掩蓋了那一顆單純愛人的心。
他們說的一切、說的每一句話,
「又在跟我索取了。」
「又在抱怨我給他們的時間不夠多了。」
「我到底虧欠他們了什麼?」
縱使他們沒有直接這麼說,卻好像有人在我耳邊這麼呢喃著。
然後就感覺不到愛。
也或許是自己太嚮往心靈的自由,
老實說還是有很多自己的時間可以運用。
我知道我只需要專注在每一個當下就夠了。
要說自己的時間,說多也是很多,
每天下班21:30到隔天中午上班前的12:30,
這將近15個小時,基本上都是我可以自行運用的。
扣除掉睡覺6-7小時,來回通勤2小時,每天都有6小時的時間是自由的。
聽起來好多啊,6小時可以做很多事情耶。
那那那,我到底在幹嘛呢?
只是想把自己沒辦法專注在當下的困難,全都怪罪他們。
「不完全是自己的問題」每次這樣想都以為會比較舒服一點。
也正是因為這種想法讓自己永遠停滯在原地,
讓自己遠永停滯在許多表面的體驗。
也難怪我感覺不到愛,因為我也都在怪罪他們。
只能說,當我的親人好友真的是很倒楣的一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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