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6月18日 星期四

治療筆記。否定自己的感覺與布偶娃娃


有時候我真的很羨慕能夠隨興、順暢地表達感受與情緒的人。
就像很多人壓力大就可以嘶吼出來、憤怒時就可以大聲罵人,覺得委屈就可以大哭大鬧等等,雖然我第一時間對這些人發洩情緒的反應是「有必要這麼誇張嗎?」甚至對這些言行感到抗拒與不舒服,但回過頭來看自己,是因為我從小就被灌輸說「你的感覺不重要」,而我帶著這樣的訊息長大的同時,也會帶著批判性的眼光來看待他人的抒發情緒與表達感受的方式。

幼稚園的時候,大家都要脫鞋子進教室,有一天放學時,我發現教室外的鞋櫃只剩下一雙不是我的鞋子,它很像、但不是我的鞋子,我穿不下。而我很快就發現穿錯我鞋子的同學,我跟他說:「你穿錯了,你穿的那雙是我的。」但他很堅持自己沒有穿錯,不願意還給我,我立刻去跟老師反應,老師沒有站在我這邊,老師叫我穿著那雙不合腳的鞋子回家。


國小的時候,我都要去補習班補習,而補習班主任跟學校老師很熟。有一次我學校作業沒交,這件事被補習班主任知道了,他本來就很不喜歡我,但我不知道原因,總之他在補習班課堂上直接走進教室,在全班同學面前抓起我的衣領問說:「你學校作業為什麼沒交?」我顫抖著回答說:「我放在補習班忘記帶到學校。」他說:「你放在補習班的只有你的大便而已。」接著,他知道我的數學很差,就故意考我說:「5+7等於多少?」我當下非常緊張,根本連算都沒算就亂回答:「13。」我依稀記得全班聽到我答案的驚歎聲「天啊,他連這都不會」。

那主任最後說:「你這廢物繼續留在我們補習班的話,我們補習班遲早會倒。你快點離開吧。」幾個月後,我如他的願離開那間補習班了。

國中,我有一次逃家,原因就不詳述了,但我短短一天內就回家了。我爸問我:「你為什麼要逃家?」我回答:「我覺得壓力好大。」他追問:「什麼壓力?」我說:「我怕被你們罵。」爸爸生氣地說:「你根本不懂什麼叫壓力!我有多少師傅要靠我發薪水養家、你們也要我養、店裡有多少家庭都要我養!每個人都要我給錢,你知道我每天要面對多少壓力嗎?」我聽完靜默,不知道該說些什麼。他之後就說:「你再逃家我就打斷你的腿!」


在跟治療師的會談過程中,我回顧著過去這些零碎、彷彿已經被我淡忘的經驗,但我的細胞並沒有忘記那些經驗帶給我的訊息:「你的聲音不重要、你講的話沒人要聽、你的聲音讓人討厭、你的感受根本不算什麼、你覺得怎麼樣,根本一點都不重要。」

而這樣的細胞記憶,已經深深地影響著我與他人的互動,無論是在感情、人際關係甚至是家庭裡,我已經變得很習慣先否定自己的感覺,不斷說服自己:「我感覺到的是錯的、我感覺到的不重要」,壓抑到最後變得很不平衡是:「為什麼你們可以這樣發洩情緒,而我卻不被允許?」好像你們的難過才是難過、你們的憤怒才有道理、我的壓力是因為我抗壓性低、我沒資格感到壓力,事實上,不允許發洩情緒的人,只有我自己。
讓我的感情關係最後走向結束的,也是因為我不尊重自己的感受。當我覺得不舒服,但看到對方開心、看到對方快樂,也就覺得自己的感受不重要了;看到對方生氣、難過,我自己又感覺到什麼也不重要了,畢竟他們感覺到的或許才是對的。他們說的都很有道理,他們表達出他們的感受,好像比我還更有立場。
我最近才意識到自己有多麼不尊重自己真實的感覺啊。

我想到了一件事,我小時候就很喜歡布偶娃娃,到現在也是,我好像知道為什麼了。因為那些娃娃都不會說話,它們不會說話卻也能被愛著、被保護著,它們不會說話卻也能被大家擁抱著。治療師問我,我喜歡布偶娃娃,會不會是因為當我緊緊地擁抱這些娃娃的同時,彷彿也在擁抱著說話不被聽見的自己呢?

他這麼問道,我感到一陣鼻酸後隨即點點頭。
還有,小時候我弟弟很喜歡拿布偶娃娃威脅我,他會作勢要毆打娃娃並威脅我幫他做事,其實都只是幫他拿遙控器、吃拿吃的喝的、拿垃圾桶給他這類鳥差事;但從小我就會極力地去保護我的娃娃不被外界奪取與傷害。有一次弟弟和表弟不停毆打著我的娃娃,最後我就哭了,他們才嚇得趕緊把娃娃還給我。這麼說起來,我保護我的娃娃,或許也是為了保護那「聲音不被聽見」的自己。

我想這也是為什麼我對於表達能力不好的人、不知如何表達真實感受的人,有著強烈的保護欲吧?

前面舉的那三個經驗有一個共通點:幼稚園老師、補習班主任與爸爸,他們都是權威人士。這也加深了我在現實生活中對權威人士的恐懼,在他們面前我必需要乖乖的、聽他們的,自己的聲音不重要。偏偏諷刺的是,現在很多人都「老師」、「老師」地稱呼著我啊。

治療師問我之後打算怎麼做?我說我不知道,我雖然知道要開始學會勇於表達自己的真實感覺,但到底我的真實感覺是什麼呢?「那如果,你有機會遇到過去的那些自己,你會想對他們說什麼或做什麼呢?」我說:「我會告訴他們,不要變成我現在這副德性,請你們任性、請你們自私、請你們盡情發洩,因為這世界上沒有人比你自己更重要。」

我也希望,大家對於「每個人都能擁有不同的感受」抱持著開放的態度。他很難過,沒有人可以否認他的難過,我們更不能用「這世界上還有很多人正在受難」來要求對方去壓抑與否認自己的真實感受,那是非常殘忍且不尊重的。每個人都值得擁有自己表達感受與情緒的權力。如果感受與情緒的表達被賦予標準,例如,真的過得苦的人才能哭、才能抱怨,那麼「過得苦」的標準又是誰有權力去制訂的呢?沒有人有資格把感受與情緒分階層來比較,畢竟,每一份感受與情緒的背後都反映著每個人不同的人生故事與課題啊。

我決定就從這裡開始,學著如何誠實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